肃州 视察贯彻《关于加强草原、湿地保护的决定》情况
稿件来源: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:2015-01-21 19:40:20
草原、湿地保护工作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,2008年,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针对草原、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,依法作出《关于加强草原、湿地保护的决定》,并持续跟踪视察。肃州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紧盯此项工作不放松,于近日再次组织市、区人大代表,深入下河滩草原、花城湖湿地、银达六分村湿地,实地察看保护情况,并在第七次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。通过跟踪视察,肃州区人大常委会认为:该《决定》得到了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贯彻,保护区建设规范有序、违法行为查处及时、围栏封育等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,草原、湿地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。